2013年9月6日,欧盟在官方公报(OJ)上正式公布了热水器生态设计要求及能效标识实施法规(EU)No814/2013和(EU)No812/2013.其中,热水器生态设计要求实施法规规定了热水器和热水储水罐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低水加热能效,以及储水式热水器的*大储存容量、*大声功率级、*大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产品信息要求。*低水加热能效要求分2015年9月26日、2017年9月26日、2018年9月26日3个阶段实施,储水式热水器*大储存容量和噪声要求(*大声功率级)从2015年9月26日开始实施,*大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求从2018年9月26日开始实施,产品信息要求从2015年9月26日开始实施。热水储水罐生态设计要求规定了存储损耗*大限值,从2017年9月26日开始实施。 此外,热水器能效标识实施法规规定了热水器水加热能效等级、热水储存罐能效等级、能源标识统一格式和内容、产品单张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销售时(包括网上销售)提供的信息、广告和技术宣传资料的要求。热水器以和热水储存罐能效标识要求分2015年9月26日(显示A~G等级)和2017年9月26日(显示A ~F等级)两个阶段实施,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能装置整装设备要求从2015年9月26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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